您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 保密承诺

保密承诺


为确保在中心实验室活动过程中获得或产生的客户秘密不被泄露,保证客户所有权不受侵犯,中心特作如下保密承诺:
(1)中心对在实验室活动过程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承担管理和保密责任,如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包括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
(2)除客户公开的信息,或中心与客户有约定(例如:为回应投诉的目的),其它所有信息都被视为专利信息,中心予以保密;
(3)中心依据法律要求或合同授权透露保密信息时,应将所提供的信息通知到相关客户或个人,除非法律禁止;
(4)中心从客户以外渠道(如投诉人、监管机构)获取有关客户的信息时,在客户和中心间保密。除非信息的提供方同意,中心为信息的提供方(来源)保密,且不告知客户;
(5)人员,包括合同方、外部机构人员或代表中心的个人,对在实施实验室活动过程中所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保密,法律要求除外。

Copyright © 2020-2022 丹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32570号
主办:丹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维护:信息中心